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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 2021-08-20 06:20
您好,你應該可以享受到稅費下調的優惠.不是以你們什么時候簽定購房合同日期為準.是以你買房的資料是否已交到房屋管理中心登記為準的。如果你簽訂了購房合,但沒送去辦理房產證的話,那么你要求發展在11月1號后再去辦理,你就可以享受到這個優惠。如果已在辦理當中,那么這個優惠對你沒用了;現在不享受,以后也享受不了啦。因為你再買就不是首次置業了。你是否享受稅費下調的優惠,你要到你買房的那個發展商那里問才可以確定了。我想問一句,你的房子不是住宅嗎可是大于144平方嗎如果是小于144平方的住宅,以前的規定也只是1.5%的契稅/這次的優惠是90平方以下的,如果你是大于90平方,那么你也享受不到此優惠那你就要看回你的房產是什么性質,如非住宅就是3%.比如寫字樓性質,倉庫性質等.如果是144平方以下的住宅,那就是按1.5%來收契稅.如怕開發商多收你費用,你可以到當地的房屋管理中心查詢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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